《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2-03-10 21:12 1661

在长治开车,就听FM104.1长治交通广播




















新的公安部交管局《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将于4月1日起正式实施,3月10日上午九时,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新闻发布会,驾管科张凯警官对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公安部新制修订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162号令


为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便捷高效公共服务的新需求,公安部发布了新制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此次制修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改革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人管理和交通违法记分制度,推出更多“我为群众办实事”新措施,健全驾驶人安全准入机制,严密交通管理执法监督制度,深入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将于4月1日起实施。
新制修订的部门规章对公安部近年来已推出的交管改革措施予以固化,推进改革成果制度化、法治化。同时,回应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再推出4项便民利企新措施,办实事、惠民生、促发展。
一是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二是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三是优化驾驶证考试内容和项目。对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增驾小型汽车,或者持有摩托车驾驶证增驾其他类型摩托车的,只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优化考试程序。
    
四是新增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新增准驾车型“轻型牵引挂车”,允许驾驶小型汽车列车,更好满足群众驾驶房车出游需求,促进房车旅游新业态发展。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2022年3月7日


编辑:长治交通广播


声明:在长治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0432003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412019000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czqmt2018@163.com

相关新闻

【1041路况信息】3月10日持续更新中

3.10 1591

【1041帮帮忙】最新信息发布

3.09 1415

【1041路况信息】3月9日持续更新中

3.09 1353

为长治人定制的APP
下载查看更多资讯

在APP中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