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路“过关斩将”
好不容易通过了考试
拿到盼望已久的机动车驾驶证
还没能好好磨炼一下车技
就“一朝回到解放前”了
如今
刚拿证三个多月的驾驶人李某红
正在为自己实习期内酒驾的行为
感到后悔不已
5月4日晚21时37分许,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漳源南路旧法院十字路口开展酒驾醉驾夜查行动,在对一辆白色夏利小汽车进行例行检查时,民警发现驾驶人身上散发着酒气。
民警立即对驾驶人李某红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了解,该驾驶人李某红今年1月12日才刚刚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拿证仅三个多月,目前尚在实习期内。据李某红对民警供述,当晚他与几个朋友一起吃饭,喝了2杯啤酒,感觉自己没喝多,就心存侥幸开车回家,没想到被民警查了个正着。
随后,民警对李某红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将其驾驶证予以暂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李某红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且两年之内不能重考。面对这样的处罚结果,李某红当场表示后悔万分。
如果你还不清楚酒醉驾的违法成本
蜀黍今天再帮你捋一捋
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醉酒驾驶为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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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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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机动车
饮酒一分醉,驾车万分险
不仅给自己和他人安全造成威胁
酒驾者还会受到法律处罚
面临巨大的社会代价
饮酒驾驶违法,醉酒驾驶犯罪
酒后驾驶无异于与危险同行
将受到法律严惩
同时,还将影响到下一代
升学、入党、参军、就业等问题...
长治交警 郑重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不要存在
任何侥幸心理
长治交警将持续加大夜间查处力度
严查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长治交警酒驾查处一直在进行
留言告诉蜀黍
你希望蜀黍上哪查酒驾?
蜀黍再次提醒各位驾驶人
需时刻把酒后禁驾的铁律铭记于心
各位亲朋好友也要时时相互提醒
为了道路交通安全和家庭幸福
共同呼吁“零酒驾”!
来源:长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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