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品的危害众所周知,吸食毒品对家庭、对亲人都会带来伤害,而这种伤害往往不可挽回。
2017年9月份,正值风华正茂的两个年轻人王华和陈强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因两人之前并不认识,所以按照民间习俗,王华的母亲找到同村的媒婆李嫂,要求为其女儿王华说一门亲事,媒婆李嫂人脉比较广,且与其他邻村的媒婆都有联系,于是很快便给王华寻找了一门亲事,就是邻村的陈强,二人在中间人的介绍下很快见了面,经过几次接触之后,两个年轻人彼此之间产生了好感,加上双方的家人也想尽快让两个年轻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于是,办婚礼便提上了议事日程,依据民间习俗,结婚典礼时,男方要赠送女方彩礼,王华的母亲提出来要求陈强家里出20万彩礼,另外还要在县城买一套房子供小两口婚后居住,陈强父母虽然知道儿子结婚要花钱,但是没想到女方父母的要求这么高,但是考虑到两个孩子已经有了感情,于是陈强的父母亲便东拼西凑凑了20万彩礼,并在县城给小两口付了首付买了一套110平方米的房子。就这样,二人便按部就班的听从家人的意见办理了结婚典礼,并领取了结婚证明。
结婚之初,小两口的日子过得还比较甜蜜,婚后三个月左右,王华发现自己怀孕了,陈强和其父母都非常高兴,但是去医院检查时,医生发现腹中胎儿已经停止发育,这个消息对小两口来说简直是晴天霹雳,王华舍不得打掉肚子里的孩子,于是央求医生看看有没有其他办法,但是医生说只能药物治疗看看效果,两周之后,王华开始下体出血,去医院检查医生告知其必须马上做流产手术,否则王华也有生命危险,王华不得已便做了流产手术。回家之后,王华非常伤心,陈强也一再安慰王华,想的是等王华身体恢复好之后,可以再次怀孕。但就在王华身体恢复期间,有几次晚上王华不见陈强回家,于是,王华便出去寻找陈强,结果发现陈强与其好友在一起吸毒,王华找到陈强之后,认为陈强并不是这样的人,怎么会吸毒呢?加之上次流产时间,王华觉得与陈强吸毒脱不了关系,于是回家之后,两人大吵大闹,这时王华才得知,陈强已经有将近一年的吸毒史,只是王华不知情。之后,二人便产生了隔阂,王华一直为自己失去孩子感到伤心,而陈强对毒品的依赖也愈加严重,有一天,王华发现陈强偷偷了拿了王华陪嫁的金项链去卖,于是二人又一次发生了肢体冲突。就这样,小两口的婚姻仅仅维持了五个月左右,王华不堪忍受丈夫的种种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并要求法庭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并判决被告陈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0000元。陈强在收到法院传票时,认为双方结婚时间比较短,要求原告王华全部返还其彩礼款20万元,并请求法庭认定该房产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法庭经审理查明本案基本事实之后,认定虽然原被告双方婚后生活时间比较短,但是女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妊娠经历,且被告陈强属于婚姻的过错方,最终酌情判定返还彩礼款70000元。一审法院判决结果出来之后,陈强认为法院最终判决返还的彩礼太少,于是便找到王华家要求全部返还,王华说,一切以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为准,拒绝返还全部彩礼款。陈强因长时间吸毒,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且认为该彩礼款是父母亲辛辛苦苦攒的血汗钱,于是陈强在多次要求王华返还彩礼款无果的前提之下,心生杀念,陈强守在王华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当看见王华骑车过来时,一把刀扎进王华的胸口,王华当场昏迷不醒,陈强见状感到非常害怕,于是便割腕自杀,这时路上的行人见状之后赶紧拨打了110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医护人员到达现场之后,经检查,王华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陈强虽留血过多,但是生命体征尚且平稳。就这样,一个家庭被毁,简单的民事案件最终变成了血淋淋的刑事案件,一死一伤。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依据该条法律规定,王华与陈强婚后共同生活时间比较短,且其父母也是东拼西凑才凑足了彩礼款,可以说离婚对陈强一家的打击也比较大,但是王华与陈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经怀孕流产,而且其与陈强离婚的原因是基于陈强吸毒,双方矛盾无法调和才导致的,因此,法庭酌情判决王华返还彩礼70000元具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通过本案,我们可以了解到本案仅仅是一起简单的民事纠纷,但是因为陈强在面对法院判决时没有冷静处理,加之其长期吸毒,影响了其基本的判断能力,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远离毒品,珍爱生命,每个人都应该时刻敲响警钟。
本期嘉宾山西恒烨律师事务所郭丽华律师为您详细解读案情!
声明:在长治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0432003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412019000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czqmt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