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全力推进夏季公路易肇事易肇祸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路面管控、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宣传警示、责任追究,从严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9月3日,武乡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镇中队和分水岭中队分别在太行街和太长线查获2起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上午10时许,城镇中队执勤交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的车斗内站乘1人,执勤交警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车。驾驶人刘某称自己为了方便,便驾驶三轮摩托车载着朋友去运送货物,执勤交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对其违法载人的行为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
同时段,张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载1人行驶至太长线大学生村官创业园区路段时,被分水岭中队执勤交警当场查获,执勤交警同样对驾驶人张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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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的操控性差
在车速较快的情况下转弯或者变向
极易导致车辆侧翻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危险又违法
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也给道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重点是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不是载人!
分析三轮车违法载人的隐患有哪些?
1
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
三轮车驾驶人未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未经严格的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和驾驶技能培训,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2
三轮车安全性能差
三轮车车辆结构简单,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
3
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由于此类车普遍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乘坐人根本得不到应有的赔偿。而且三轮车车主多是收入较低的社会群体,他们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
法律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法律明确规定
农用车、货车等不得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规定: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第五十五条规定: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驾驶车辆严禁客货混装,坚决查处农用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非法载人、面包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轮车驾驶人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三轮车在国省道、县乡道路行驶时,要注意观察,减速慢行。上道路后,要沿道路右侧通行,切勿在道路中间行驶、逆向行驶,更不能随意穿行、抢行、闯红灯。
•三轮车转弯前,要注意观察,并伸手示意,确保安全后通过,严禁突然转弯或随意掉头。
来源:长治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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