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都是怎么过的呢?
是“遨游”在朋友圈里的美食美景里
还是约上三五好友聚会畅聊呢?
难得闲暇,怎能不小酌几杯
还是那句话
酒是安全驾驶的天敌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酒驾害人害己!千万别心存侥幸!
为扎实推进我市国庆期间交通秩序稳定有序,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长治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醉驾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日19时30分,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大队民警正在万达广场周边冒雨指挥疏导交通时,一辆车牌号为晋D7***K的小型轿车逆向行驶至对向车道,与道路中心护栏发生剐蹭。民警见状赶紧上前查看,结果一打开车门,浓烈的酒味就迎面扑来。面对交警询问,该驾驶人李某军坦称自己中午时喝了两瓶啤酒,因为下大雨不方便,所以驾车来附近接家属回家。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酒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如果有事着急出行,可以选择代驾、叫出租车以及让朋友帮忙等方式,绝不能因为心存侥幸,无视安全碰触法律底线。
随即,民警将其带回队部,进行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20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后经医院抽血检测,最终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137.68mg/100ml。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公安交管部门将针对李某军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刑事立案移送至区检察院起诉,同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的处罚。
近日,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三大队民警在太行南路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一名男子驾驶车辆看到民警检查,竟加速冲卡逃离现场。现场执勤民警立即通过对讲机向支队指挥中心汇报,在指挥中心科技手段的精准布控指挥下,大队执勤民警最终在捉马西大街将该车辆成功拦截。
经现场检测,该驾驶人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95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构成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10月2日晚,潞城交警大队潞河中队在南华街开展夜查行动。22时29分许,民警检查一辆鲁N牌照小轿车时,发现驾驶人闪烁其辞,有酒驾嫌疑。经现场对驾驶人杨某平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后经核实,杨某平所出示的机动车驾驶证存在异常,与其身份证信息不符,系伪造机动车驾驶证。经询问,杨某平承认自己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为了能够驾车上路,于是伪造了一本驾驶证企图蒙骗交警,没想到被民警识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10月3日,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下午16时34分许,在石哲镇石哲村路段,执勤民警发现一辆晋D8****号小型轿车快驶入检查点时躲躲闪闪,形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进行检查,并对驾驶人段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了解,段某某和好友午饭期间喝了两杯白酒,自认为交警国庆节放假,于是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结果刚驶出不远就被逮个正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段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记12分的行政处罚。
10月2日14时,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八大队在辖区黄碾镇若飞桥路口开展酒驾醉驾集中整治行动。16时40分,民警看到一辆号牌为晋D***01的小型轿车在距离检查点不远处停车,反常行为立刻引起民警警觉。随后,民警看到一名男子从驾驶位下车与副驾驶位下来的女子互换位置。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将该男子控制。
民警一靠近驾驶人,一股酒气扑鼻而来,民警对该驾驶人张某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0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张某某称,因车流量较大,妻子担心自己驾驶技术不娴熟,所以两人才交换位置。民警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法进行了处罚。
来源:长治交警
声明:在长治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0432003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412019000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czqmt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