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发行新版“公交卡”的
通 告
结合我市学生群体通过公交服务热线、微信公众号、公交接待大厅所反馈的信息,为满足学生通学、寒暑假乘坐不同线路公交车的需求,长治公交集团拟于2023年5月22日起,发行新版“学生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新版“学生卡”每月充值35元,乘车次数120次,当月有效。

2、新版“学生卡”可乘坐主城区一元票制所有公交线路,具体如下:
1路、2路、6路、9路、15路、17路、18路、19路、20路、21路、23路、27路、28路、29路、32路、33路、35路、36路、38路、48路、49路、50路、51路、52路、56路、58路、100路。 3、原“学生卡”(每月充值25元、乘车120次)继续保留,乘坐固定线路公交车的学生仍可继续办理和充值。 4、办理地点:公交接待大厅(八一广场北100米西侧)。 5、咨询电话:0355-2180444、0355-2044445。
发行对象为长治市潞州区、高新区辖区内中、小学生(不含中专、职高、技校学生)。小学二年级以上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本人或者家长乘车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办理,高中学生需持本人户口本或身份证以及学校开具的证明。办理时需提交2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为群众简化办理流程,小学、初中新办理和年审学生卡,不再要求提供学校证明,因为我们的公交IC卡系统未与教育局学习系统对接,无法确认学生信息,所以我们是按学生的年龄判断是否满足办理要求。) 该卡每月充值25元,使用120次,一次最多可以充值3个月次数。 该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用。一经发现冒用行为,我单位工作人员有权收缴并进行注销。 该卡限乘坐一条指定线路市内一元制无人售票车,在同一车载收费机上5分钟之内只能使用一次。刷卡时,车载刷卡机语音提示“学生卡”,并显示余次,次数用完后,车载刷卡机语音提示“余额不足”,此时须使用现金投币或手机支付乘车。 该卡每月充值35元,使用120次,一次最多可以充值3个月次数。 该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冒用,一经发现冒用行为,我单位工作人员有权收缴并进行注销。 该卡限乘坐市内全部一元制无人售票车,在同一车载收费机上5分钟之内只能使用一次。刷卡时,车载刷卡机语音提示“学生卡”,并显示余次,次数用完后,车载刷卡机语音提示“余额不足”,此时须使用现金投币或手机支付乘车。 该卡每年8-9月份须在公交接待大厅充值审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持身份证或户口本审验,高中学生须持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学生证或学费缴纳证明审验,过期不审验或一年内累计6个月未充值,则视为无效卡,将不予审验和充值。 学生卡遗失后,须在一日内的工作时间(9:00-17:00)拨打公交接待大厅服务热线0355-2044445进行挂失,或于一日内的工作时间(9:00-17:00)持身份证或户口本来公交接待大厅缴纳工本费进行补办。未及时挂失被他人冒用,按违规处理。 五、延期
如果遇到修路,公交绕行、改线并且变更公交线路都无法乘车或无法到达目的地的情况,学生卡A卡卡种可进行延期处理。 具体延期方式:持卡者需在特殊情况发生当天停止使用学生A卡,整月已经充值部分会进行月份转移。已经使用的部分,需补齐当月已过天数差价后进行整月延期。 延期转移需在公交恢复原线路后6个月内完成延期,过期则视为无效卡,将不予审验和充值。
来源 / 长治公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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