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
     2023-11-16 15:28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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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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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原文)

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借款人变更”业务时

如无法提供

“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

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

提供民政部门加盖

“与原件一致”备案留档的离婚协议书

也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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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优化部分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各科室,各分中心、管理部,12329热线服务中心: 


为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果运用到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当中,经中心常务会研究:


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变更”业务时,如无法提供“公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房屋产权及债务归属的公证书”,提供民政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备案留档的离婚协议书也可办理。


在办理时需注意以下三点:房屋产权是否明晰,还款能力是否充足,剩余的贷款额度是否符合当前中心执行标准。


此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8日



来源 / 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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