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驾驶证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咨询
亲友如何为其代办“延期”业务?
还有部分驾驶证已处于
“逾期未审”“逾期未换”状态
但符合恢复驾驶资格条件的人员咨询
如何申请恢复驾驶资格呢?
《1041说车管》节目
为大家邀请到了
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
办公室主任张勇警官
做客直播间
自2021年6月1日
“便利出国(境)人员延期换领驾驶证”
落地推行以来
对于身处国外的人员
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今日着重解读“新措施”内容
并梳理“代办”流程及限制条件
敬请关注分享~
对出国(境)人员因新冠疫情无法回国(入境)及时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业务的,可以委托国(境)内人员申请延期办理。
2021年底前未及时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可以在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正常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恢复驾驶资格。
对于驾驶证尚在有效期内且无法提交身份证明、委托书原件的,可凭复印件或者影像打印件委托国(境)内人员代办“驾驶证延期”业务。
◆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
◆ 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 延期事由证明
◆ 委托书(复印件或影像打印件)
◆ 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 一张白底1寸免冠照片
1.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回国(入境)的,需办理驾驶证“换证”后方可驾驶机动车;
2.申请驾驶证延期业务的,驾驶证需处于正常状态方可办理;
3.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前往车驾管人工窗口办理业务,被委托人在办理“代办延期”业务时,请佩戴好口罩,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亮码、登记等,等候时请自觉保持1米以上距离。
措施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因驾驶人在国(境)外未按规定时限换证、审验导致驾驶证被注销的驾驶人。
1.驾驶人在6月1日以后回国的,驾驶人应当在首次回国(入境)后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2.驾驶人在6月1日前已经回国(入境)的,驾驶人应当在6月1日开始6个月内办理驾驶证换证、审验手续。
疫情发生以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恢复驾驶资格。
2.驾驶证状态变为“注销”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予以恢复。
业务流程
车管所审核申请人身份证明、身体条件证明、驾驶证,核查申请人出入国(境)信息,确认符合恢复驾驶资格条件要求的,予以恢复驾驶资格。
《1041说车管》由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长治广播电视台联合策划筹办,由FM104.1长治交通广播联合长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驾管科共同打造,服务本地交管业务,推进放管服改革,搭建线上、线下服务桥梁,播出时间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11:00-11:30 ,热线3131041,欢迎锁定FM104.1长治交通广播,欢迎您关注《1041说车管》直播节目。
声明:在长治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分享之用,如果分享内容侵犯您的版权或者所标来源非第一原创,请联系我们审核处理。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04320038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14120190009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邮箱 czqmt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