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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
对外错时开放的公告
(第六批)
为深入推进文明出行专项行动,充分挖掘既有停车资源,有效缓解市民群众停车难问题,实现错时停车、资源共享,切实提升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现面向社会免费开放第六批15家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停放车位(名单附后)。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工作日当日晚19时至次日早7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为全天24小时,且须在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早7时前驶离。
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家用非营运车辆。
1.车辆进出停车场须慢速行驶、注意安全,服从管理人员指挥,并在指定停车区域有序停放、按时离场,不乱丢垃圾、随地吐痰,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
2.车辆驾驶人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贵重物品随身带离,如有物品遗失等自行负责。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区域,对损坏停车场设施及其他公共设施的,须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3.车辆驾驶人须严格遵守限时停放有关规定,停车时间不得超出当日开放时段,对首次逾期驶离的车辆,相关开放单位应提醒告知并予以记录;对再次逾期驶离的车辆,取消停车资格。
4.对外开放单位应加强内部引导管理,做好停放车辆信息登记,并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如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或取消对外开放时间的,各开放单位须提前向社会告知。
2025年11月7日
来源 / 长治发布
编辑 / 许越
责编 / 王丹
监制 / 王鹏
总监制 / 韩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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