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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机制,依法依规确定采购源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比选政府采购项目服务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内容
人民武装部建设国旗台杆、停车场和体能训练场等工程项目。
二、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27日至2025年11月29日。
三、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长治市有固定办公场所,从业人员具有从业资格证明及从业经验。
四、报名资料
1.提供本项目所需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参加则无需提供);
5.近三年同类项目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6.提供服务商信用承诺书;
7.报价表。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每页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封面应注明申请机构名称并加盖公章。(另附报名资料,含以上1-6项)。
五、提交资料的时间和地址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9日18:00前截止。
(二)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太行东街66号,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公共事务科管理股(一科)。
(三)联系人:赵科长 联系电话:0355-2239889。
六、选用规则
由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根据递交资料情况,符合规定的服务商比选中标,中标服务商将电话告知,无电话告知则为落选。
七、合同签订
凡入选的服务商,我中心将与之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双方均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义务。
八、注意事项
1.参选服务商应对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服务质量较差的将取消服务商资格。
2.本公告在长治市潞州区政府网站发布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2025年11月27日
来源 / 长治市潞州区机关事务中心
编辑 / 李星宇
值班主任 / 郭锐强
监制 / 韦晨屿
总监制 / 郭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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